113學年度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1月15日止申請
主 旨: 有關本分署受理桃竹苗地區各大專院校申請113學年度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(下稱本計畫)案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本署112年10月12日發訓字第1122503956號函、本計畫第3點及第13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 本計畫113學年度提案受理期間自今(112)年10月16日至113年1月15日止(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 本計畫相關內容摘要如次:
(一)實務學程模式:
1、課程內容包含實務課程162小時、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以上。
2、每一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(下同)80萬元。
(二)訓練學程模式:
1、課程內容包含關鍵就業力課程48小時(含就業準備3小時課程)、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以上。
2、每一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30萬元。
四、 有申請意願學校,請依限將申請資料送達本分署並署名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訓練推廣科─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(地址: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),相關事宜請洽本計畫窗口(03)485-5368分機1308張千龍先生、分機1307王雅雯小姐。
說 明:
一、 依本署112年10月12日發訓字第1122503956號函、本計畫第3點及第13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 本計畫113學年度提案受理期間自今(112)年10月16日至113年1月15日止(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 本計畫相關內容摘要如次:
(一)實務學程模式:
1、課程內容包含實務課程162小時、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以上。
2、每一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(下同)80萬元。
(二)訓練學程模式:
1、課程內容包含關鍵就業力課程48小時(含就業準備3小時課程)、勞動法令課程6小時及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以上。
2、每一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30萬元。
四、 有申請意願學校,請依限將申請資料送達本分署並署名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訓練推廣科─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(地址: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),相關事宜請洽本計畫窗口(03)485-5368分機1308張千龍先生、分機1307王雅雯小姐。